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电瓶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(第二次)

2023-07-07 17:39:59

一、采购项目情况

1.项目名称: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两轮电瓶车充电桩采购项目(第二次)。

2.项目简介:我院为医患人员实施便民服务,现计划在院内建设两轮电瓶车充电桩。(具体投放数量以医院要求为准)。

3.时间期限:3年,合同一年一签。

4.项目基本情况:根据我院需求,现需对电瓶车充电桩进行采购。

二、采购项目收费情况

1.电费收取:成交供应商按1元/度电费标准据实向采购人支付。

三、采购方式

本次采购采用:竞争性磋商。

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。

四、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要求

(一)应具备下列规定的条件: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可提供承诺函原件)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可提供承诺函原件)
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可提供承诺函原件)
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可提供承诺函原件)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可提供承诺函原件)

7.经销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,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
8.响应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(提供证书复印件);

五、报名资料

1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7月13日09:00(北京时间)

2、报名时需当场递交的资料:

2.1.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);

2.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)。

注:报名资料各提供壹份,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。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,所有资料密封完整,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,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,将取消其资格。

六、响应文件的递交

1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:2023年 7月 13日09:00(北京时间)。

2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: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: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。响应文件需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、标注。逾期送达、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,本单位恕不接收。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,但因邮寄导致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,响应文件不予接收。

七、开标时间:2023年 7月 13日 09:00(北京时间)。

八、开标地点: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: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

地?址: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

联系人:杨老师

联系电话:0832-2380205

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

2023年7月7日



附件:磋商文件.doc